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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大邹镇圩口铸铁闸门、启闭机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10-09 11:03
浏览量:77

大邹镇圩口铸铁闸门、启闭机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防汛工作的要求,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起吊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定

1、镇政府按照各行政村属地范围内圩口闸的数量,配备了相应数量的手动葫芦发放至各村,各村需落实专职人员保管与维护葫芦,损坏或丢失由村自行承担;

2、葫芦发放到村后由各村负责保养与维修,每年5月份应对葫芦进行检查,确保汛前能够正常使用;

3、组织人员进行圩口闸启闭培训,购买启闭圩口闸所需的梯子、绳子、撬棍等;

4、不得将葫芦用于与防汛无关的工作中。

二、圩口闸启闭规定及包保责任

1、各村在汛前(6月15日之前)组织经过培训的防汛专业队伍,检查葫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并购买相应的防汛物资;

2、汛期或遇特发性台风暴雨时,在接到镇防汛指挥部关闭闸门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关闭闸门,确保本村所属地所有圩口闸在4小时之内全部关闭。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圩口闸包保责任人为主要责任人。镇防汛指挥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关闭闸门不及时、不得力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3、闸门关闭后各村圩口闸责任人应对已关闭的闸门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现象的要及时堵漏,如有重大险情的要迅速上报;

4、汛期结束后,当外河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时,各村根据实际经请示所在联圩指挥同意后方可起吊闸门,不得私自起吊闸门,违者将进行追责;

5、电启闭圩口闸由水务站配合关闭和起吊;

6、镇政府安排每座圩口闸500元的专项资金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村承担。

大邹镇圩堤险工患段明确责任表

20200927162208_84352

 

圩名

村名

险工患段类别

长度

(m)

具体

负责人

大邹

砖瓦厂

家属区前,防洪墙预留缺口


陈可亮

大邹

向家

顾马大桥南缺口


张甲龙

大邹

大宏

谭峰厂区


郝华江

长银

顾马

陈家舍场、庄圩

150

谭信晖

长银

吉里

预制厂及厂房

60

王德军

长银

吴家

收粮点缺口


戴龙华

荻垛

双生

南庄居民点庄圩防洪墙预留口


郝瑞荣

荻垛

粮站

上卸货大门、防洪墙

280

邹吕荣

荻垛

兴晟

食品

上卸货涵洞


郝瑞荣

吉里大河西

砖瓦厂

厂区东圩及坝头


王恒


大邹镇村干部防汛安全责任制及封圩计划表

联圩名称

圩管负责人

联系点

计划封圩

水位(m)

大  邹

陈  生、马  捷

向家

1.8

长  银

万传和、智通泰

吴家、吉耿

1.8

荻  垛

邹启达、王国祥

芦家坝、荻垛

1.7

中堡四长

戴龙华、顾加付

吴家

1.8

东北圩

吉里大河西

王德军、王金发

吉耿

1.7

下圩西南

王连勇、姚桂权

荻垛

1.8

下圩西北

王连勇、张明华

小邹

1.8

钓鱼胜利

王志健、江玉祥

南坝、银子

1.8

钓鱼洋叉西

张广群、沈卫廷

仇家、赦马

1.8

钓鱼洋叉东

张广群、王志健

张文、西坝

1.8

双生外圩

郝华江、郝瑞荣

双生

1.8

镇  区

陆正祥、郝存兴

办事处

1.8

 大邹镇2019年防汛工作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市防指〔2019〕1号文件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洪预案。

一、基本原则: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防汛排涝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区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尽一切可能调动全民参与抗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落实领导负责制: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按不同圩段成立三个分指挥部,由副镇级领导干部担任指挥和副指挥,同时明确了汛期联圩、圩段负责人,闸站包保责任人、以及险工患段抢险加固责任人。

三、值班制度:

(1)整个汛期(6月10日-8月20日)要加强防汛值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手机需保持24小时畅通。

(2)当外河水位达警戒水位或汛期气象部门报告台风暴雨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村要24小时轮流值班,各村要对圩堤和危房进行巡查。

(3)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电话:83611063、80797242)。

四、防洪物资储备:

以镇人武部牵头成立抗洪抢险应急小分队,并购买储备一定数量的雨衣、铁锹、蛇皮袋、应急灯、救生衣等抗洪必备的物资。

五、防汛和抢险:

1、镇和各村都要相应建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防汛预案,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

2、联圩闭口方案:除荻垛圩、东北圩和吉耿大河西三圩口当外河水位达1.7米放闸闭口外,其余各圩口水位达1.8米时,放闸闭口。各村接到防汛指挥部关闭闸门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关闭各自责任范围内闸门(电启闭闸门由水务站配合启闭)。

3、排涝方案:当荻垛圩水位达1.9米,其余圩口水位达2.0米时,启动排涝站抽排预降水位,到田面挂坎0.3-0.5米。

4、内外河水位差的控制:当内外河水位差达0.8~1.5米时要关停排涝站,实施农田内排,防止内外河水位差过大而发生崩坝。

5、抢险:当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预警通知时,镇、村抗洪抢险应急小分队要做好抢险准备,随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村和各险工患段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巡查,有关责任人要到现场一线指挥。

六、灾后恢复工作:

1、当汛期已过,汛情稳定,外河水位降至1.5米以下时,各村经请示防汛指挥部同意后起吊闸门(不得擅自起吊),恢复河道通行。

2、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后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

3、农技站及时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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